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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2007-02-01

1 、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职办 [2003]19 号)执行;

2 、国外学历学位在职称评审前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认证;

3 、各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应按省各条线下发的评审条件(机械、电子、化工、建筑和教育除外),具体评审条件可登陆 www.rsj.suzhou.gov.cn (苏州市人事局网站)查阅;

4 、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群文、文学创作、艺术、经济、会计、统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不作外语要求;

5 、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6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1 )凡在国外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的,申报高级职称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 2 )凡在国外学习取得本科学历以上的,申报中级职称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具体参看苏职办 [2003]19 号文件);

7 、职称初定、评审时间计算:初定应满 1 年或 3 年;中、初级评审年限计算至当年年底;高级职称评审年限计算至上年年底。

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职称评审,苏州市留学人才协会将代理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职称的工作。具体申报要求与程序:

1 、初定职称

提供材料:

( 1 )统一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 2 )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 3 )户口、档案不在苏州的,要出具正式劳动合同。

2 、中、高级职称评审

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具体专业系列评审材料要求请登陆人事局网站 ( http://www.rsj.suzhou.gov.cn ) 查询。职称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苏州留学人才协会进行整理,上报评审。具体办理要求,请与协会联系。

相关表格下载:国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初定、评审)一览表

苏州市留学人才协会地址: 苏州市道前街 170 号

联系电话: 65228872 、6522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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