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国专家局
苏州外专 [2005]53 号
关于配合做好《外国专家证》
现场办公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引智办,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人事处,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合作处,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外国专家局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服务水平,提高政府机关办事的效率,推动我省对外国专家来江苏工作的管理。省外专局定于 4月下旬来苏州进行外国专家证的现场办公,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特请你们根据工作需要,对照条件确定办理的对象,于4月22日前送我处审核。
(一)、办理经济技术专家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聘请合同
2、护照、签证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有随行家属的,提供家属的护照复印件、照片2张,并注明与专家本人的关系
5、健康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
7、申请外国专家证的表格(经济技术类)
(二)、办理文教专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聘请合同
2、护照、签证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有随行家属的,提供家属的护照复印件、照片2张,并注明与专家本人的关系
5、健康证明
6、单位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许可证明材料
7、申请表格
具体办理的时间、地点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68615303
苏州市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苏州市外国专家局)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